
事件回顾:
近日,河南省政府发布第156号政府令,宣布《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》经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,自2013年10月15日起施行。这意味着,“一地多名、一名多写”的现象被叫停。更重要的是,《办法》还禁止使用外国人名和外国地名作地名,其中包括宾馆、商场、写字楼等大型建筑物及居民住宅区。
近几年来,不仅是给小吃起洋名:油条是法式酥脆鲜香长面包;麻辣烫是鲜香蒜茸浇汁精选各式杂肉;豆腐脑是法式豆腐杂烩浓汤……各地不断出现的霸气外露的“洋地名”也让人眼花缭乱,恍然不知身处世界何方。有人认为,有国际范儿的名字,可以提升城市档次。围观者讨论:
视角一:
乱起洋地名纯属土豪心态
不知何时起,全国城乡举目所见皆是火柴盒式的洋建筑,各具特色的中式建筑难得一见,连许多楼盘、小区都穿上了“洋装”,起了“洋名”,遍地都是什么“曼哈顿”、“罗马”、“威尼斯”、“维也纳”、“奥克兰”等等,置身其中,让人不知此为何地。更有甚者,某地竟将奥地利一小镇完全“克隆”过来,整出一个“山寨版”的“哈斯塔特”,舆论一时哗然。
高级酒店或高档小区用洋名,“谈笑有鸿儒,往来无白丁”,与不懂ABC的老百姓无关,可置之不理;或者,外商在华独资、合资的产业启用洋名,也无伤大雅,但若中国地名,好端端一个中国大好河山,弄一个不伦不类的洋名,那就是存心难为土生土长、没喝过洋墨水的普通百姓。
非洋名不要、非洋名不贵,乱起洋名现象,成因比较复杂。一部分是崇洋媚外心态,从前人穷志短,事事不如人,连名字也是洋人更动听,各种自信缺乏到了极致,恨不得连身上的血液也放掉,换一身洋血;一部分是假洋鬼子心态,一些貌似有文化的商人,给楼盘、小区起一个貌似有文化的洋名,以示与洋人沾亲带故,故意制造晕轮效应,迎合一些有同样癖好的人;还有一部分是土豪心态,以前咱们穷,被洋人瞧不起,今天咱有钱了,腰杆硬了,别说洋名我随便用,将“曼哈顿”浓缩成一小区,连你们整个小镇我都能“山寨”过来。
穷则妄自菲薄,达则肆意妄为,这就是典型的土豪心态。
不管出乎何种心态,以洋名为荣,非得将与洋人没有半毛钱关系的楼盘、小区取个洋名是一种十足的土鳖行为。一方面,乱起洋名可谓“意淫强身”,住在“威尼斯”、“曼哈顿”,你还是睡在这块生你养你的土地上,身份不会因此高半分;另一方面,“洋”就一定比“土”好吗?要在30多年前,“鸡肠文”或许还能唬住一些没见过世面的人,今时今日都进入“地球村”时代,还来这一套,不嫌丢人?地名有时就像土鸡、土猪,传统的也许很“土”,但“土”得有文化、有风情,有什么不好呢?
文化多样性决定了只有本土的、传统的才是世界的,自我矮化、自我遗弃都体现出文化的不自信与短视。不自信、不自重不可能得到他人的尊重,这种貌似很有文化的行为恰恰是没有文化的表现。
视角二:
地名应真正成为雅俗共赏的
地方文化之注脚
很多城市在奔向“国际化”的大路上都有一颗焦躁的心,洋地名、洋楼名、洋小区泛滥的背后,不过是生怕别人觉得自己土气,仿佛名字“高大威猛”了,身体骨骼也就跟着强劲起来。
当然,洋地名也并非都要动辄得咎,譬如上海曾经是“十里洋场”、“冒险家的乐园”,因为当年殖民者设立租界的缘故,历史沉淀下一些洋路名也不算奇怪。但近些年来,各地不断出现的洋地名,虽然没有了屈辱色彩,却也虚浮得令人眼花缭乱。
这是耐人寻味的现象:一方面是不少地方往故纸堆里攀亲,譬如徐州丰县政府网站发布公告,打算给当地赵庄镇换一个“更响亮”的新名字——“金刘寨”镇;另一方面却在路名或楼名上贪大求洋,譬如浙江台州今年新命名的市区32处住宅区中,有21处称“花园”或“苑”,至于“豪庭”、“华府”、“米兰”、“芭提”等名字,也不鲜见。
但对于一座城市来说,地名所承载的,不单单是基本的指路功能、符号定位的角色,更延展着历史文化,蕴蓄着时代风情,是城市文化的只光片羽。正因如此,早在1960年,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就成立了联合国地名专家组,专门负责地名标准化问题。
这些年,中国城市的地名耍起了“国际范儿”,无非三个原因:一是消费主义对城市文化的侵袭,使得公共部门对地名的社会价值忽略不计,草草起名、草草改名,没有研讨,没有听证,令地名完全沦为工具意义;二是城市的现当代文化被钢筋水泥所遮蔽,走失了自己的独立品格与性情,千城一面、千城一景,既不敬畏历史,也没有远景规划,命名起来自然也无处下手;三是形式主义思维作祟,以为名字洋气了,就真正“高端大气上档次”,依照“缺啥补啥”的逻辑,过过嘴瘾而已。
更重要的是,国家层面的地名规范相对滞后。譬如国务院《地名管理条例》中,也仅仅是规定“一般不以人名作地名,禁止用国家领导人的名字作地名”,并未对用外国地名命名作出明确规定。
地如其名,还得名副其实。城市地名还是少玩点儿“国际范儿”,多接点儿地气与土气。规范地名命名的游戏规则,不仅需要地方立法积极跟进,亟需国家层面的制度设计廓清乱象,令地名真正成为雅俗共赏的地方文化之注脚。
视角三:
禁用“洋地名”无关损坏民族文化
这个新出台的办法有许多地方还是值得赞许的。但“禁止使用外国人名和外国地名作地名”这样一刀切的做法,似乎并不可取。
从立法程序和立法权限来看,《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》作出这样的规定没有问题。有先例可循,立法程序上也合法,但这并说明该办法作出这样的规定就一定合理。
也许有人会认为,用外国人名、外国地名命名地名,有损民族文化,夹杂了崇洋媚外的思想,甚至会损伤民族感情,其实这完全不必担心。现如今的社会处在全球化的背景下,我们吃、穿、住、行,无一不接触洋品牌、洋货,这些洋货间接帮助我们提高了技术水平,提高了我们生活质量,跟损害我们的民族文化和伤害民族感情并无关系。如果某个地方富有水乡特色,取个“威尼斯”可能比较贴切,让人一眼就知特色;如果某个地方地势高低不平,取个“爱丁堡”也是可以。再有,如果某个外国友好人士与某地方历史渊源很深,为当地作出巨大贡献,取他的名字命名地名,未必不可。
河南出台的管理办法还规定,对于“现在已经使用的外国人名和外国地名作地名的,须在征得有关方面和当地群众同意后予以更名”,更为不妥。那些外国人名和地名已经约定俗成,为当地民众知晓,只要不违反公序良俗,真无修改必要,否则地名的随意更改会给民众的生活带来很大的不便。
使用“外国人名和外国地名作地名”应当慎重,但不宜一律禁止,折中的方案是,如果要新取“外国人名和外国地名作地名”,最好由当地民众举行听证会来决定,对于已有的用“外国人名和外国地名作地名”的,不宜再变动,除非当地民众大多数人要求更改。
视角四:
要规范楼盘命名
也要明确命名权归属
上午在“瑞士风情小镇”散步,中午到“莱茵河畔”小憩,下午赶往“荷兰村”……楼盘起洋名早已见怪不怪,很多城市足不出户就能“欧洲一日游”,曼哈顿、维也纳、巴塞罗纳、威尼斯、新加坡等国外地名,都成了楼盘名字。因为客户对楼盘项目最初的了解就是名字,开发商在给项目起名上可谓无所不用其极,不仅起洋名,还有很多诡异的怪名,将超想象力的忽悠绝学,发挥到了淋漓尽致。
这无疑是非常值得关注的现象。因为,楼盘名称也是城市地名的一部分,它事实上代表着一种城市形象和文化符号,反映着当地的人文或自然地理特征。洋名、怪名泛滥,让我们的城市地名日益陷入粗俗与搞笑之中;某种意义上,城市的地名文化已经被开发商“绑架”了,他们的文化素养和欣赏水平直接决定着城市的地名文化。
当然,在商言商,为了房子好卖,在项目名称上“名不惊人死不休”是最简单的招数。有人认为,有国际范儿的名字,可以提升城市档次,这个当然荒谬至极。但具体到开发商,起一些洋名、怪名,的确会迎合一些人崇洋媚外的消费需求——尽管此类“需求”可能更多是开发商引导出来的,或者说想象出来的。但无论如何,指望开发商自动对楼盘命名更加规范得体,很不现实。这就需要政府部门以法律法规的方式进行规范。
在简政放权的背景下,如果政府部门对楼盘命名这样的事情都“干预”过多,似乎也有不妥之处——“审批”楼盘名称毕竟说不过去。
所以,除了对楼盘命名作出禁止性规定,更要明确楼盘命名权的归属。现在的实情是,楼盘命名权基本都被开发商垄断,在项目开发建设之前就先行确定了楼盘名称(其中往往还夹杂着开发企业的冠名),购房人取得房屋产权后亦无权对楼盘名称进行变更。
放眼全国,似乎还没有业主自发给楼盘命名的先例。楼盘产权人无权对开发商命名进行更改,已是普遍存在的现实。可是,命名权理当是产权的一部分,楼盘命名权应当由产权人享有。只要相应比例的业主同意对楼盘名称进行更改,开发商当初为了营销便利而起的那些不靠谱的洋名、怪名,就理应可以被改掉。在这个意义上,明确楼盘命名权归属,也许要和规定“禁止使用外国人名和地名作为地名”同样重要。
视角五:
禁用“洋地名”没搞清公私边界
对这一新规定,网上普遍是叫好声。可见这些年来,各地泛滥的崇洋媚外的地名儿,多么不招人待见。不过,“洋地名”招人烦是一回事,官方一律禁止又是另一回事。如果说街道之类的公共建筑,地方政府统一规范或者进行听证,有其合理性。地方政府对宾馆、酒店这些商业场所命名也干涉,其合理性就很值得商榷。
宾馆、酒店、小区这些场所,多是企业出资开发,爱起什么名字也是商家自由,公众可以表达不满,但公权不能随便就“一刀切”地禁止。
这正如一个人的名字起得再恶俗,只要不违法,别人也无权要求他去改名。何况,有些宾馆、酒店也许是“挂羊头卖狗肉”,但如果是一些中外合资酒店,是不是也不能起“洋名”?一些国际化的连锁酒店入驻河南,是不是也要改名?显然,这种有一刀切之嫌的“禁洋名”新规,无论初衷怎么好,越界管理都不妥,更不值得鼓励。
比较好的办法就是规范命名的程序,而不是直接以结果论。一个省不同区域的经济条件、文化氛围等差别很大,有的地方起“洋名”或许是盲目崇洋媚外,有些地方的“洋名”则可能是国际化的结果。一窝蜂地“起洋名”显得没文化、不自信,一刀切地“禁洋名”,是不是也是一种不自信?
旧时给新生孩童取名是一件大事,觉得会影响孩子一生祸福,现在看来,名字不过就是个称号而已。“洋地名”也就是个名字罢了,适当规范可以,视如洪水猛兽,其实没太大必要。
结束语:
众所周知,房屋建筑除了使用功能外,还是文化的重要标志。各个城市有着各个城市的自然环境、气候特点、生产生活方式和文化传承,其居住形态和建筑特点也就各异,“自信性”、“独特性”是其最大的魅力。一些“洋名”之所以耳熟能详,其背后大多隐藏着一种生活方式,不是靠一个名字、几个罗马柱、一组零碎的符号就能叫响的。没有一粒沙却叫“夏威夷”,没有一滴水也叫“威尼斯”,立根圆柱就敢叫“罗马”,有道曲线就算是“巴洛克”,如此简单地模仿、复制、组拼,不论其名字起得如何花哨,也不过是在普通楼房上贴上一个“国际化标签”而已。
土楼盘之所以青睐“洋马甲”,从表面上看是开发商追逐商业利润的一种策略,目的是借助部分消费者的崇洋心态炒作概念,来吸引购房,实际上是国人自信心不足、地域文化失落、文化品位低下的反映。加之有些城市管理者盲目追求城市建设上的欧美风情,在有意识地推动房地产商“东施效颦”,从而使这种简单化的“拿来主义”成了“流行风”。如果把这种“舶来品”当作生产流水线全盘引进、克隆,让其成为一种“符号”,不仅会加重房地产开发领域的混乱,而且会深刻影响城市下一代人的文化坐标。
但,真正捍卫城市和地方的尊严,禁洋名不是最重要的。对于地名、人名而言,其背后的影响力和历史文化魅力才更有光彩和价值。所以,应该在根上下功夫:多一些历史积淀,少一些文化浮躁;多一些厚重基础,少一些人云亦云;多一些文化敬畏感,少一些市场追随和盲从。挖掘出自身文化的古老魅力,培养国人对自身文化的真正崇敬,保护城市文化特质,才是当务之急。